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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未成年保护法修订,将于2021年6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2020/10/30 10:42:38  阅读: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原有的72条增加到132条。

不同于以往的细节、小范围修改,本次新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聚焦近年来的热点问题,对侵害未成年人、校园霸凌、监护不到位等等问题作出充分回应,落实到具体制度、责任主体,使《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加与时俱进、更加可行,为未成年人筑就坚实保护墙。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部分亮点如下:

一、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征得监护人同意。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信息处理者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服务提供商对网络欺凌行为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三、网络游戏将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身份认证系统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网络游戏经依法审批后方可运营。

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四、规定住宿经营者强制报告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以上为修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部分亮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规定了、也发动了更多主体共同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的事业中来,对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具有里程碑式重要作用。